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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:逼婚

  第16章:逼婚 (第1/2页)
  
  “你少给我耍滑头,你的那点小心思,我明白得很,你不要心存幻想,我还告诉你:等你娶了陈梅梅,你就知道:你老妈一番苦心,史家人正在磨刀霍霍,你爸在世时,他们受过一些委屈,你和三丫头的婚事,是你爸生前和史健久定下的,你爸这一走,他翻脸就不认人,翻脸比翻书都快,要是你爸还在,他就前恭后翘,还敢悔婚?那是你爸手中的发面,要怎么捏,还不由你爸的性子?论这儿,他史健久骑马都撵不上你爸!西凉城中的黄记杂货铺,马上就成了史记杂货铺,他这是要干什么?”
  
  “不会是原址吧?”
  
  “恰恰就是原址!你爸才走几天?他就迫不及待跳出来,他这是要干什么?山中无老虎,猴子要称霸王,你不知道呀?陈家丫头虎气,得让她带着你,重振老黄家昔日之威名,他之所以牛气,他有两个儿子,我们黄家四代单传,本指望你姨能够承载这个重任,想不到是这样结局,陈姑娘腚盘子大,能生,李济通师傅说:你将有三男三女!”
  
  “算命打卦,一肚子瞎话。你就听他瞎吹吧!他咋不给自己几个儿子指点迷津呢?”
  
  “你知道人家私下里没指点?”
  
  “反正我不会喜欢她!”
  
  “由不得你!她究竟差哪儿?”
  
  “肤黑、脚大、脸如银盆、心野!”
  
  “听谁嚼舌根子?恐怕由不得你!”
  
  磨盘山其实并不远,出了土木镇,七八里地,没有什么好路,显得有些荒凉,那里石头颜色是青灰色的,有时,在路上还能看到拉石头的人力车或牲口车,大约不堪重负,走得都很慢。
  
  “黄太太,还有一二里就到了!”白金枝对庄惠英说。
  
  “不急!”
  
  黄兴忠无语又无耐。他知道:从今天起,不管他愿不愿意,他都得接受陈梅梅。陈不但不是小脚,而是五大三粗,比他还高上一块。
  
  也就一袋烟的功夫,在白金枝指引下,也就到了。
  
  陈家住在磨盘山脚下,房子是石头垒成的,除了主屋,还有三间东屋,三间西屋,没有院落,门前有三棵树,一棵泡桐,一棵皂角,另一棵是桃树,他们的马车到的时候,一个陌生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迎出来,他身后跟着个差不多年龄的小脚女人,“来了,白家妹子?”
  
  庄惠英是见过世面的,立刻迎上去:“不好意思,来晚了!”
  
  “没事!”男子看看太阳,“梅子在家里,我们进去吧!穷乡僻壤,比不上黄花甸子富裕!”
  
  “一样,一样!”
  
  “这就是黄少爷,听说此前正在西凉读书,可惜了!”
  
  “也是他命运不济,家道中落,没有办法,希望陈姑娘能够担负一分重振黄家雄风的使命,引领黄少爷踏上正途!”
  
  “恐怕要让你们失望了,小女初识文墨,男子性情不假,但终归是乡野丫头,担不起这责任,错爱抬爱!”陈铁摆摆手,“在磨盘山做个小生意还行,黄家家大业大,又隔着行,隔行如隔山,恐怕也是不行,黄花甸子是个什么地方?那里人才荟萃,哪里容得她伸直手脚?”
  
  “客气了,我看行!”庄氏摆手,“是我们高攀了!”
  
  “哪里有!”
  
  黄安把车子调个头,正准备回去。
  
  “愣小子,你想回去呀?”
  
  “太太是这么安排的!”
  
  “听我的,留下来!”
  
  “这不合适吧?”
  
  “既然主家说话了,你就留下来吧!”
  
  “哎!”黄安又把马头调回去,把马解下来,栓在偏门树上,把草料袋子往地上一放,拍拍手。
  
  把他们都让进屋,陈林从外头回来了,小脚女人去厨房换出陈梅梅,不知道是火烤的,还是羞的,她的脸儿通红,拎着茶壶,就进了堂屋,给每个人倒上水,等着开饭。
  
  “你是亲家公吧?”
  
  “是!是我儿子陈铁!”还没等中年男子答话,老头抢了先。
  
  “老人家,亲家公,既然我们做了亲家,双方孩子没有意见,他们也老大不小了,如果你们没有别的想法,我看就把他俩婚事,在正月里办了,你们意下如何?”
  
  陈林、陈铁父子俩对看一眼,点点头。
  
  “我看行!黄花甸子是个好地方!而且是百天里,要不然就得等上三年!”陈铁说。
  
  “是不是太急了些?”陈梅梅说了句。
  
  “陈姑娘还有意见?”庄惠英抬头看着她。
  
  “是不是得问一下黄少爷?”
  
  “我能说什么?”
  
  “明明是有怨气嘛,有什么就说出来!”陈梅梅说。
  
  “他没什么,他就那样,一个学生娃,磨磨叽叽,我看就这样定下来,至于彩礼什么的,你们可以直言不讳,只要我能力范围内的,他爸虽遭遇不幸,老黄家在黄花甸子还有店铺,虽大不如从前,可为了两个孩子的事,没什么可说的!这事,可让白家嫂子做全权代表!”
  
  “这个好说,只要俩孩子合适,其他无所谓!”
  
  绵延十几里地的塌河谷地,是北门河最富盛名的地方,那里既是猎人的天堂,又是穷苦人赖以生存的地方,看上去千疮百孔,豁豁牙牙的伤口是阳光的通道,从稀疏树枝间,把碎碎阳光筛下来,雪块不断从树上掉下来,北风骑着马,从夹屁沟沿窜进去,他听见水声从高处坠下去,跌得粉身碎骨的声音,阳光筛进幽深的谷底,闷闷的,他喜欢进入腹地狩猎,身上背着两只枪,一枝火铳子,另一枝毛瑟,他想试试毛瑟性能。
  
  半坡上,让打柴的人,硬生生踩出一条路来,随着地势蜿蜒,起伏不定,他四下里看看,前面有个水波似的坡,在坡顶有棵碗口粗细的树,站在起顶,估计在两人高的位置,分个杈,杈杈相分,树就有了密度,根深叶茂,树正值壮年,这是一种别处不多见,当地老百姓管它叫麻砾的树,他站在半坡上,用两只手比划着,左手为掌,伸开平放,右手用姆指和食指,岔成垂直,后面三指并排勾拢,食指向下,直垂掌心,右手离开右手,慢慢上升,目测脚下与树杈距离,然后,挽起马缰绳,把绳一圈圈绕在左掌心,右手猛一扔,绳子飞到树杈上,用手拽拽,觉得没事,然后,握好火铳,向林子更密地方走去。
  
  脚步很轻,踏在枯叶上,尽量不弄出声响,越过一片低洼地带,到了一大片,高耸坡前,象现代体育竞走一样,顺着坡,向上去,只听见枯枝折断声和枯叶被脚漩涡带起声,速度极快,如履平地,上到坡顶,往下四处打量,对面高坡直立如绝壁,许多植被倒垂而生,差不多离下面平地半人高位置,有许多坑洞,他放下手中的火铳子,把毛瑟拿下,把身底下雪,用手扒一扒,伏在那儿,一动不动,注视着对过的坑洞,除了雪坠,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,他轻轻抓过毛瑟,拉动枪栓,瞄准洞穴,右手食指抠在扳机上,他不确信洞穴是否有生命存在,这种时候,考量运气,只要有,只要它们在洞口出现,只要给他二三十秒,他就有把握击穿它,他在等待,时间滴答,声音滴答,他支起耳朵,右耳朵从上而下动,测算距离,虽没有风,偶尔坠落的雪和枯枝,可能造成子弹偏离的速度,他几乎一动不动,只是手指有些冷,他戴的是李莲云缝的半截手套,手指需要赤裸在外,突然,他似乎听到某种动物的叫声,他兴奋起来,不敢确定,再听,又似乎没有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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