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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四章 物价上涨了

  第三百四十四章 物价上涨了 (第2/2页)
  
  “那你荔枝是不是也沾酱油?”
  
  “那必须得。”
  
  吃了两碗豆花后,李多鱼感觉全身暖和了起来。
  
  “走了啊,老板,下次再来吃你家的豆花。”
  
  “我也准备收摊了。”
  
  就在老板跟他说黄豆已经涨价时,李多鱼就已经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。
  
  管他那么多的,反正使劲搞,有钱就烧,只要不把钱存银行就好了。
  
  獐子岛的扇贝会跑,可他李多鱼的鳗鱼和青蟹是肯定跑不掉的。
  
  下个月,
  
  就开始围垦滩涂。
  
  先搞它个十几亩的养殖地出来。
  
  吃完豆花的李多鱼,发现豆花摊的老板已经在收拾东西,准备收摊了。
  
  而市集这边的摊贩也已经很少了,大多都准备回去了。
  
  李多鱼走了几步,来到了一家店铺前,这家店是卖布的。
  
  李多鱼打算暑假的时候,带周晓英回她的家乡一趟,能做到“衣锦还乡”当然最好。
  
  自打晓英知道他贷款那么多钱后,真的是越来越抠门了,连个衣服都舍得不买。
  
  店铺里,摆在最前面的是粗布和棉布,大多都是最为常见的白、黑、蓝、灰四个颜色。
  
  而里面吊起来的,则是色彩鲜艳的“的确良”,这种布料在这个年代非常的流行。
  
  被称之为时髦的象征。
  
  榕城那边的年轻人,非常喜欢这种布料,因为不容易褶皱,洗完后,还不会缩水。
  
  最重要的是颜色有够花。
  
  够好看。
  
  现在的年轻人非常的喜欢,不过也有缺点,那就是不透气,夏天穿的时候,体验非常差,不透气,闷得相当难受,腋下全都是汗。
  
  店里面有个戴着老花镜的中年人,踩着缝纫机,正在给人缝衣服。
  
  他低着头,让老花镜垂了下来,随后看了店门口的年轻人一眼,有些惊喜地说道:
  
  “多鱼!”
  
  李多鱼咧嘴笑道:“马叔,好久不见了,你看起来没多大变化啊。”
  
  “哪里没什么变化,明显老了,白头发都多了不少。”
  
  中年人站了起来,打量起了李多鱼:“一年多没见了,你怎么变得这么黑啊。”
  
  “我就是个渔民,能不黑吗,对了,马叔,最近店里面生意怎么样。”
  
  马有财无奈道:“你也看到了,就你一个顾客,现在生意没以前好做了。”
  
  李多鱼记得,两年前走货盛行时,马叔的这家布料店生意非常的火爆,想买进口布还得排队,布料都是一捆捆卖的。
  
  当年赚钱真的太轻松了,哪怕距离上次大扫荡已经过去了快两年,但镇上还是有不少人,还没走出来。
  
  “想买什么布啊。”
  
  李多鱼看了眼棉布,虽然后世大家又喜欢穿棉布了,但这个年代的棉布,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柔软,相反还有些粗糙。
  
  而渔民并不喜欢这种会吸水的布料,最恐怖的是,穿棉布去捕鱼的话,那套衣服就始终都有海腥味,洗都洗不掉。
  
  李多鱼看了一圈布料后,小声问道:“马叔,你这里还有没有货啊。”
  
  马有财眉头一皱,迟疑了会:“你先进我店里面来。”
  
  等李多鱼进到店铺后。
  
  马有财打开了店铺的电灯,拿着几块木板把铺子给暂时关了起来。
  
  “你跟我来。”
  
  随后,带着李多鱼从店铺的后门出去,来到了店铺后面的一间小仓库里。
  
  “咔哒”的一声。
  
  马叔打开了仓库的电灯。
  
  李多鱼发现这个仓库里,存放着不少非常好看的布料,不用想都知道这些是舶来货。
  
  马有财介绍道:
  
  “这边是从港岛过来的,这边是岛国的,这边是牛津布,还有一些现成的牛仔裤.”
  
  虽说走货打击的很严,可沿海这一带,始终还是有不少铤而走险的渔民,毕竟这东西比打渔暴利多了。
  
  “马叔,你这量不少啊,现在干这一行挺危险的。”
  
  马有财叹息道:
  
  “本来我也不想做的,可很多老顾客还是会来找我拿货,做着做着,又不小心做大了,要不是咱们认识的久,说实在的,我还真不敢卖给你。”
  
  李多鱼看了几款进口的布后,找了两款纯色的,说道:“马叔,这两款,各给我来十米吧。”
  
  马有财说道:“我可事先跟你说好啊,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,这些进口布不便宜的。”
  
  “没问题,尽管剪,再贵,我也买的起。”
  
  “你这是发财了吗?”
  
  李多鱼微笑道:“也没发财吧,就是捕鱼赚了点小钱。”
  
  “那我可剪了啊。”
  
  在马叔剪布料的时候,李多鱼看到他这个小仓库里,竟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小东西。
  
  李多鱼拿起来一看,居然是一台包装完好的“随身听”,还是三洋牌子的。
  
  “马叔,你还有卖这个啊。”
  
  马有财看了眼,说道:“这个是以前的存货的,价格太贵了,一直都卖不掉。”
  
  “这台多少钱啊。”
  
  马有财白了他一眼:“当初你也是搞这行的,这台多少钱,你会不知道。”
  
  李多鱼挠挠头:“忘了不是。”
  
  马有财说道:“这台随身听,当初进货就已经要二十张大团结了。”
  
  “我记得没这么贵啊。”
  
  马有财略带嫌弃地道:“不贵的话,也不会砸手里了,总共进了十台,最后这一台死活卖不掉。”
  
  “嘿嘿,卖不出去的话,就便宜卖给我吧。”
  
  “你真想要的话,我可以一百八给你。”
  
  “一百五吧。”
  
  “一百五给你的话,我得亏五十啊。”
  
  “马叔,不能这么算,你要是一直卖不出去的话,这东西迟早会坏的,到时候别说亏五十了,你得亏两百。”
  
  “那就一百七。”
  
  “好,成交。”
  
  “你小子啊,唉!还是跟以前一样爱占便宜啊。”
  
  “人都爱占便宜好不好,再说,这玩意与其砸手里,还不如卖给我。”
  
  随身听挺好用的,当年他刚到岛国那会,大街小巷的年轻人,裤兜里,往往都揣着一台随身听。
  
  而这个东西不单可以外放,还有耳机,在这个年代来说,绝对是奢侈品。
  
  同时也是潮流的象征,谁要是腰间挂着一台随身听,再戴着一对耳机的话。
  
  那回头率百分百。
  
  根本就不用泡妞,妞就会跑过来搭讪你。
  
  李多鱼之所以破费买这个奢侈品,可不是为了泡妞。
  
  而是因为,再过两天就是晓英的生日。
  
  说来惭愧,认识她两辈子了,一次生日都没给她庆祝过。
  
  刚好晓英特别喜欢听歌,尤其喜欢听粤语歌和闽南歌。
  
  而有了这个随身听,哪怕她在办公室休息时听歌,也不会影响到别人了。
  
  可让李多鱼头疼的是,买这么贵重的东西给她,铁定会被她骂乱花钱。
  
  头疼啊!(本章完)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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